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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水畜牧場
- 文號
- 30-111-07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7/07
- 違規日期
- 2022/04/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9,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案經查本局人員於111年4月26日至貴牧場現場稽查,稽查時貴牧場操作中並排放廢水,現場採集水樣5大瓶1小瓶,現場檢測水溫為25℃,pH平均為6.79(第一次檢測值為6.79、第二次檢測值為6.79),其餘水樣經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檢測機構檢測,檢測結果為: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344mg/L(放流水標準為8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1,050mg/L(放流水標準為600mg/L)、懸浮固體檢測值為525mg/L(放流水標準為150mg/L),檢測結果皆超過放流水標準,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2.本局人員於稽查當日(111年4月26日)發現貴場廢水處理設施(曝氣池)前方設有一陰井,且場區內之雨水收集管線亦排入該陰井中,經查貴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內容並未登載前述陰井及雨水收集管線,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9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國強里豐村一三八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國強里11鄰豐村138之1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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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