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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鴻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0-030009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03/10
違規日期
2020/10/1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9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9年10月14日會同南臺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員至貴公司執行旨揭製程(M02)排放管道(P002)採樣,採樣結果一氧化碳濃度為3576ppm,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00ppm超過排放標準,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嘉興路四五二、六四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嘉興路四五二號
統一編號
8699919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