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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洽隆電鍍工廠

文號
30-105-090020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6/09/26
違規日期
2016/04/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並請於105年10月28日前檢具經所屬廢水專責人員確認後之具體改善措施報告書以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出具之水質檢測報告等資料,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裁處。限改日期:105年10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西興里彰草路八八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彰草路八八號
統一編號
5925624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