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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60019
- 處分日期
- 2023/06/26
- 違規日期
- 2023/05/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本府經發局會辦違規擴大廠區範圍稽查案件,於112年5月25日派員至該廠稽查,前揭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X001至X005及X006所在土地地號為桃園市新屋區頭洲段68及75號;惟現場查核發現該廠另於桃園市新屋區頭洲段36、37、37-1、65-1、66、71、71-2、83-1、83-4、85、90、92及330 等13 筆地號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許可證(頁次12/12)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鼎鐘路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鼎鐘路二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