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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90021
- 處分日期
- 2024/09/12
- 違規日期
- 2024/07/0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11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3年6月1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位於本市大溪區瑞安路一段3巷72之3號廠房稽查,該廠係從事豆類製品製造業(豆干),查該廠製程之廢水未妥善收集,導致乳白色製程廢水經廠內明溝漫流至廠外,造成溪水產生明顯色差,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大漢溪),限期貴公司於113年7月1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8日派員前往複查,查該廠仍有乳白色製程廢水排放至廠外,造成溪水產生明顯色差,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大漢溪),貴公司未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13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1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仁善里仁德九街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瑞安路一段3巷72之3號廠房
- 更新時間
-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