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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

文號
23-114-060007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5/06/19
違規日期
2025/04/2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府水利處於本縣新園鄉鹽新段1408地號土地辦理「屏東縣新園鄉(鹽埔漁港)B幹線雨水下水道抽水站新建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29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圍籬未涵蓋整個工區、土堆未完全覆蓋防塵網、工區車行路徑至主要道路,鋪設粗級配及粒料厚度不足,裸露地表灑水面積及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工地出入口施工車輛於離開工區時未落實將輪胎清洗乾就,造成泥沙外帶及路面色差情形,另結構體之施工鷹架外緣未完全覆蓋防塵網,累計缺失記點合計24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7月05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五二七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新園鄉屏東縣新園鄉(鹽埔漁港)B幹線雨水下水道抽水站新建工程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