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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六市公所

文號
23-113-010002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4/01/03
違規日期
2022/06/1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受處分人之營建工程(工程名稱:雲林縣斗六市公所資源回收分類貯存場新建工程,管制編號:P111P11111-1、P111P11111-2)於112年12月19日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111年6月18日開工),未依期限辦理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即先行開工,且逾期30日仍未繳納。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25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鎮西里府文路三八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縣斗六市石牛溪段0999-0001地號等2筆
統一編號
6350041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