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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口湖鄉公所

文號
41-106-110001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7/11/02
違規日期
2017/08/3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該轉運站之垃圾暫存區一般垃圾未妥善分類,已影響環境衛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7條規定,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予以告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一一八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水林鄉順興段721、722、723、724等四筆地號
統一編號
6400040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