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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20085
- 處分日期
- 2017/12/27
- 違規日期
- 2017/11/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社從事營建混合物再利用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6年11月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社產出之廢塑膠貯存於鄰近洗車台之場區內,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中洲里中洲路一三七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中生里1鄰中洲76之7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