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7-100011
- 處分日期
- 2018/10/11
- 違規日期
- 2018/09/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本局於107年4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台南廠稽查,發現事業廢棄物(廢磚)之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廠區平面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107年6月21日環事廢裁字第107061547號裁處書),並限期於107年9月3日前改善完成,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在案。惟經本局於107年9月4日前往複查,該項事業廢棄物(廢磚)仍未依規定於期限內完成前揭缺失之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香山區虎山里延平路二段三二五巷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一二之三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