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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鐘實業行

文號
40-110-11008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1/25
違規日期
2021/11/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事業108年11月14日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附之廠區配置圖內容,貴事業未標示廢棄物貯存位置,惟現場有事業廢棄物貯存行為,貴事業未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內容辦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鼎鐘路二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11鄰鼎鐘路210號
統一編號
4440340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