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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海龍畜牧場

文號
41-108-040009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9/04/03
違規日期
2019/02/0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一、執行因應非洲豬瘟防疫春節期間督察計畫。二、該場(部分豬舍由蔡坤城承租管理)在養豬隻頭數約400餘頭,現場正進行廚餘蒸煮作業○○表示每日收集麵攤廚餘蒸煮混合玉米大豆飼料餵養。三、查該場領有農政機關核發之畜牧登記證,有再利用一般廢棄物廚餘,惟未按月將種類、來源、數量、用途及剩餘廢棄物處理等作成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函請屏東縣政府逕行告發處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竹田鄉竹南段四四三、四四四、四四五、四八○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竹田鄉竹南段443、444、445、480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