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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文號
10-109-030001
裁罰機關
督察總隊
處分日期
2020/03/06
違規日期
2019/11/18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罰鍰金額
NT$3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未依環評承諾執行環境管理計畫,與本開發案環境影響說明書定稿本第8-6頁8.1.7交通維持第一項「...施工前擬定施工地區交通維持計畫,送請工程司核定,必要時送請當地交通主管機關核可。」,及第8-7頁8.1.8景觀及遊憩第(二)項「...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備後據以實施。」所載內容不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七○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國道4號臺中環線豐原潭子段工程
統一編號
3599991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