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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50005
- 處分日期
- 2019/05/03
- 違規日期
- 2019/04/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8年4月4日6時13分派員至本市小港區沿海一路479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小港區沿海一路與中鋼路交叉口,廠區東北側)發現廠內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逸散情事,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貴廠銅二級冶煉程序(編號:M01)澆鑄作業區(編號:E102)保持爐(編號:H1),因作業不慎,引拔作業中銅板裂開,融熔態銅水溢出爐外,人員以水噴灑降溫,雖設有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惟效率不佳,產生粒狀物瀰漫於廠房內,由廠房縫隙處逸散於廠外空氣中,造成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店鎮里沿海一路四七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店鎮里沿海一路四七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