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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谷塑膠工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10-080054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8/24
違規日期
2021/07/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現場廢水處理設施增設貯留槽,並將部分廢水回收使用,另貯留槽廢水部分回收至原水槽與所申領之許可文件不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繁昌村中山路一五○之一三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繁昌村中山路一五○之一三號
統一編號
2462425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