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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屏弍廠

文號
40-106-060024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6/30
違規日期
2016/12/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一、執行屏東縣列管污染源督察。二、該廠從事工業用衍生澱粉生產作業,督察時發現該廠磨粉製品製造程序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及廢塑膠桶等廢棄物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廢棄物貯存地點、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三、本案於105年12月19日函請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三三二巷四四弄五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三三二巷四四弄五一號
統一編號
2335673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