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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

文號
30-107-110003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8/11/06
違規日期
2018/10/1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館於107年10月15日方將107年度上半年(107年1月-6月)廢(污)水定期檢測申報確認上傳,已逾應於7月底前申報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依同法第5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一○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福興東路一段199號
統一編號
4680620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