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森林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6-100017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7/10/18
- 違規日期
- 2016/12/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5年12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勘當時貴公司提供產品銷售流向資料、合約書等資料供本局查驗,經檢視前開資料發現貴公司確有將木屑銷售於陳O樂作為有機堆肥培養土原料使用,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瓦窯里六福路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瓦窯里六福路二三號
- 統一編號
- 42743623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