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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4-040005
- 處分日期
- 2025/04/18
- 違規日期
- 2025/03/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內埔鄉學人段721、746等2筆地號土地辦理「店舖、集合住宅55戶新建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7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圍籬未涵蓋整個工區、土堆未依規定覆蓋防塵網、營建工地至主要道路鋪設粗級配及粒料厚度不足及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車輛於離開工區時,未以加壓沖洗設備進行輪胎清洗,導致泥沙外帶,造成道路路面色差情形及施工鷹架外緣未完全覆蓋防塵網,累計缺失記點合計32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一路二四三號五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內埔鄉學人段721、746地號等2筆-德禎建設企業有限公司店舖、集合住宅55戶新建工程
- 更新時間
-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