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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豪精密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05004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5/22
違規日期
2019/03/2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玻璃、玻璃製品製造程序(含玻璃纖維、玻璃陶瓷及水玻璃製造程序)-工業用陶瓷製品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操證字第H3787-05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3月29日至貴公司進行查核,查核時污染源燒結爐(E015)運作中,惟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A007)之集塵器壓降為34cmH2O,與許可證(頁次:17/29)核定之操作值(20~60mmH2O)不符,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貴公司108年6月14日前完成改善,並檢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報請本府查驗,未於期限屆滿前提報改善證明文件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屆期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6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建安里平東路一段一六○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建安里平東路一段一六○號
統一編號
8641263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