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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豪精密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6412635

共 1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4 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10/11
罰鍰金額
NT$194,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桃園市政府於112年8月11日派員至九豪精密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稽查,該廠係從事陶窯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稽查時該廠放流口D01有廢水排放情形,於該廠D01放流口現場檢測水質pH9.37,超過放流水標準(pH6-9)。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10/11
罰鍰金額
NT$13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貴公司廢水放流口(D01)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42mg/L( 限值:50mg/L)、化學需氧量149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6/29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廠廢水放流口(D01)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60.8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4/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於貴廠執行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處理效率查核檢測,檢測項目為揮發性有機物(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稽查時前端污染源反應區運作中;經採樣後檢測結果:A005吸脫附設備前之檢測濃度為6,510ppm,A005吸脫附設備後(排放管道:P003)之檢測濃度為1,580ppm,即該吸脫附設備之處理效率為76.3%,未符合操作許可證內容(A005吸脫附設備之處理效率為90.0%)進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5/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玻璃、玻璃製品製造程序(含玻璃纖維、玻璃陶瓷及水玻璃製造程序)-工業用陶瓷製品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操證字第H3787-05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3月29日至貴公司進行查核,查核時污染源燒結爐(E015)運作中,惟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A007)之集塵器壓降為34cmH2O,與許可證(頁次:17/29)核定之操作值(20~60mmH2O)不符,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10/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於106年9月8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六堵分關報運出口BRICK SCRAP乙批(報單第AE/BC/06/481/F1647號),經查驗結果,貨物外觀為不規則破片,據貴公司表示,該貨物為氧化鋁陶瓷基版製程不符驗貨規格之下腳料,後續擬輸出至日本TAIHO公司。另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釋,該批貨物屬一般事業廢棄物。該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出一般事業廢棄物。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6/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廢木材混合物(D-0799)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6/2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廢油混合物(D-1799)、廢樹脂(D-0202)及廢塑膠(R-0201)貯存位置與桃園市政府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內容不符。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6/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一般事業廢棄物之生活垃圾(D-1801)及無機性污泥(D-0902)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染地面及散發惡臭,並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另該地點亦未有防止地面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6/2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廢液(閃火點小於攝氏溫度60度,C-0301)未貯存於專門貯存場所,四周未採用抗蝕材料襯墊或構築,及未有防止地面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另該場所亦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並有災害防止設備。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6/06/03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6/01/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3/08/1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3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1/03/28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