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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

文號
23-107-07000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07/18
違規日期
2018/05/2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一、依規定出示證件二、今日稽查為管理辦法符合度查核,現場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防制不足,缺失共1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將依規辦理。三、陳述意見:本工程石籠已完成,揚塵已減少很低,待跟主辦商議,部分驗收大土堆,先行回填。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107年8月1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7年08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訂定「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 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一九一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大安溪社尾堤防
統一編號
5202150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