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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珍畜牧場

文號
30-108-090049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9/09/24
違規日期
2019/07/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從事豬飼育業,經查廢水處理設施裝置之獨立電度表及放流水累計型流量計,未依規定每日記錄,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廢水處理設施裝置之獨立專用電度表及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應每日記錄其電度數及累計水量讀數。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後村村庄仔路七六巷一五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後村村庄仔路七六巷一五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