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蕙榮畜牧場

文號
30-113-040014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04/25
違規日期
2024/02/0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罰鍰金額
NT$41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蕙榮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所產生之廢水未經處理設施繞流排放於地面水體情形,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之1暨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一七五一地號,崙頂段一七五七地號,崙頂段一七五八地號,崙頂段一七六六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1757及1758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