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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佳昇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0-112-09001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09/13
違規日期
2023/08/0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依本局於112年8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高雄市大社區和平路二段310號)執行稽查作業,發現違規情形如次:經查貴公司未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併同再利用登記檢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逕自收受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9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天津街二○五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和平路二段310號
統一編號
2721308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