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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100003
- 處分日期
- 2019/10/01
- 違規日期
- 2019/07/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3月28日派員至本市旗津區中洲三路261號稽查,發現騎樓內堆置約6-8公噸廢電線電纜,該址薛○○表示係購置漁船拆解下之廢電線電纜,以簡易拆解方式,將廢電線電纜包覆之廢塑膠及銅線進行分離,廢塑膠混合物販賣至「富聖塑膠企業社」以粉碎機粉碎後製成塑粒產品販售予有需求之工廠,惟製程中衍生之廢塑膠混合物委託貴事業清除,貴事業蘇○○108年8月30日至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說明,發現貴事業108年6月24日受託清除「富聖塑膠企業社」產出廢塑膠混合物至本市岡山焚化廠,未申報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知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本局108年3月28日派員至本市旗津區中洲三路261號稽查,發現騎樓內堆置約6-8公噸廢電線電纜,該址薛○○表示係購置漁船拆解下之廢電線電纜,以簡易拆解方式,將廢電線電纜包覆之廢塑膠及銅線進行分離,廢塑膠混合物販賣至「富聖塑膠企業社」以粉碎機粉碎後製成塑粒產品販售予有需求之工廠,惟製程中衍生之廢塑膠混合物委託貴事業清除,貴事業蘇○○108年8月30日至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說明,發現貴事業108年6月24日受託清除「富聖塑膠企業社」產出廢塑膠混合物至本市岡山焚化廠,未申報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知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松埔路三七巷一四弄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松埔路三七巷一四弄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