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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餘畜牧場

文號
20-109-020049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02/27
違規日期
2019/12/0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派員督察時,發現該廠鍋爐無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且煙囪連續排放白煙,於該煙囪西南方目測判煙,前三分鐘不透光率平均達4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崙東路一七九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崙東路179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