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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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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50014
- 處分日期
- 2024/05/21
- 違規日期
- 2024/04/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經勾稽網路申報資料,未申報燃料柴油及發酵菌使用量, 另查廢污水採委託清除、處理,目前已產出並貯存約10公噸,查未申報廢污水(D-1506)之產出、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2.污泥分散堆置於廠內各處,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逸散、滲出、污染地面及散發惡臭情事,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規定。3.經查自112年5月起未正確申報產品營運紀錄,致有質量不平衡問題,且查產品營運紀錄申報之銷售、使用對象與實際運售對象、地點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20日。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3-090003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安鎮里和生路三段九九七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安鎮里和生路三段九九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