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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2-070082
- 處分日期
- 2023/07/13
- 違規日期
- 2023/05/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2,4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鳳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之車輛(車號:3H-940),駕駛人於112年5月2日14時55分時,行駛至本縣新埤鄉餉潭段385地號土地,有隨意丟棄一般廢棄物情形,貴公司車輛之同一車牌於112年5月3日15時9分時,行駛至本縣新埤鄉餉潭段385地號土地,有隨意排放廢水致污染地面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分別裁處新臺幣1,200元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二九四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新埤鄉餉潭段38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