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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1-111-02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2/08
- 違規日期
- 2021/12/06
- 違反法條
-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處位於屏東市中正路413-10號及屏東市莊敬街2段3號之九如淨水場配水採樣點,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12月6日稽查採樣檢驗結果各為自由有效餘氯檢測值0.02毫克/公升,標準值0.2~1.0毫克/公升;總菌落數檢驗值210CFU/100 ml,最大限值100CFU/100ml)及(自由有效餘氯檢測值0.04毫克/公升,標準值0.2~1.0毫克/公升;總菌落數檢驗值190CFU/100ml,最大限值100CFU/100ml)未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條例第24 條規定,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及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之規定,並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4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中正路413-1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