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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伸畜牧場
- 文號
- 30-107-040046
- 處分日期
- 2018/05/01
- 違規日期
- 2018/04/1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7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署於107年4月13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場豬隻飼養頭數1800餘頭,逾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記核准之每日最大飼養量(1243頭);另廢水處理設施增設一座初沉池;且放流口未依許可內容設置於周界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二、會同業者代表勘查場區,發現其廢水處理設施設運作,未每日記錄其獨立專用電度表度數及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未按次記錄,每月統計;又其放流口未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量測其放流水量,放流口雖設置告示牌卻未標示座標,上述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3條第1項第3款、第4款規定。三、另督察發現該場產出之農業污泥露天貯存於場區土池,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4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長治鄉德和村煙墩巷八九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長治鄉德和村煙墩巷八九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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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