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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90035
- 處分日期
- 2022/09/21
- 違規日期
- 2022/09/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1年9月19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地址:桃園市楊梅區高青路32巷7號)稽查情形如下:稽查時發現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原料、成品(塑膠碎料)、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廢紙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699)、廢木材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799)、廢木材(廢棄物代碼:R-0701)之貯存區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之廠區配置圖不一致;製程新增打包機、切斷機,與核准之廢清書不符;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11011100002)負責人(張◯◯)與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負責人、公司代表人(張◯◯)不一致,皆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前以111年4月15日桃環事字第1110031069號函裁處貴公司,並限期於111年6月12日前改善完成在案,惟貴公司迄今仍未提出廢清書變更申請,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1年9月19日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2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2-120021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上里高青路三二巷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青路三二巷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