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明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11-020012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2/02/21
- 違規日期
- 2021/12/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2月21日執行督察時,現場查核旋風分離器(A301)廢氣入口溫度計故障,旋風分離器(A304)壓降為137毫米水柱,未符合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所核可之操作條件10至70毫米水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18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中美里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中美里六之一號
- 統一編號
- 49720343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