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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10022
- 處分日期
- 2022/01/11
- 違規日期
- 2021/08/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惟現場於燃材鍋爐(E101)後方發現另有一排放管道(設有手動開關閥)依序接至鼓風機及桶槽型水洗塔後,再有管道連接至鍋爐上方所架設之管道(P101),以及旁邊有座老舊鍋爐,人員經過排放管道及老舊鍋爐時可感受到餘溫,現場人員曾明雄說明老舊鍋爐、鼓風機及水洗塔皆不再使用,老舊鍋爐為燃油鍋爐,有餘溫係因分配器將少許蒸氣回流至該鍋爐所至,上述另外發現之管道設施及老舊鍋爐未登載於許可證流程內,該公司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將函請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廣安村西勢尾街二○○巷七○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廣安村西勢尾街二○○巷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