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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2-030013
- 處分日期
- 2023/03/29
- 違規日期
- 2023/02/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2年2月7日派員督察,發現旨揭公司工廠新建工程有(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記缺失點數10點;(2)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鋪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且實施面積未達90%以上,記缺失點數4點;(3)裸露地表雖採定期灑水方式與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惟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地面乾燥影響防制效果,且實施面積未達90%以上,記缺失點數4點;(4)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總計缺失共計22點,依據該署所訂「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2項、第9條第2項及第11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一之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佳冬鄉屏北段1-40、1-47~54地號22.4146899,120.5676624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