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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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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1-07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7/29
- 違規日期
- 2022/03/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隊人員於111年3月30日13時43分左右與竹東分局寶山分駐所員警,在寶山鄉新湖路4段柑崎幹86號電桿旁道路,會同稽查發現司機林○翔駕駛KEK-9187號自大貨車載運清除一車紅色含磚角、石塊之剩餘土石方約8立方米,未隨車持有產生源及處理地點有效證明文件。依據111年7月11日行政調查談話記錄所述,司機林煜翔是公司派出載運的,產生源是二重埔工地產出,處理處所是南寮的土資場,有請領相關合法證明文件,只是我們當天沒出示,產生源是合法開挖的工程案等云云,所述皆與常理相悖,本案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49條第2款之規定,且違反人回溯前一年內曾違反相同條款規定,屬情節重大,依據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9條第一項,行為人違反本法義務規定之行為(汙染程度A=1,汙染特性B=2,危害程度C=1,裁處罰鍰120,000元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繳款方式:限臨櫃繳款或轉帳,不可使用ATM轉帳
行名:新竹縣寶山鄉農會(代號:9340017)
戶名:寶山鄉鄉鎮市區總帳戶
帳號:93401-04-000011-3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寶山鄉寶斗村新珊一路八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寶山鄉新湖路四段柑崎幹86號電桿旁道路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