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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100008
- 處分日期
- 2023/10/04
- 違規日期
- 2023/09/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4683-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11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製程產生之無機廢水(WM03)於廢水處理單元收集槽(T01-17)疏漏於廠內作業環境,現場作業人員表示因正在修理收集槽之馬達,未關閉用以抽取無機廢水至收集槽之馬達,造成無機廢水持續抽取至收集槽,致廢水疏漏於作業環境,亦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一鄰環西路一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西路12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