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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20045
- 處分日期
- 2023/12/12
- 違規日期
- 2023/11/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貴事業(管制編號:H50B7712)係屬「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授權訂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 [公告事項一、(十九)再利用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理、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辦理,先予敘明。2.案經本局112年11月22日派員至至貴事業(稽查地址: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高楊北路200巷152號)勘查發現現場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貯存位置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不一致,貴事業未依核准之廢清書營運,核已違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高楊北路二○○巷一五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高楊北路二○○巷一五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