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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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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大林煉油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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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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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90009
- 處分日期
- 2019/09/06
- 違規日期
- 2019/05/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位於本市小港區鳳森里沿海四路50號從事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人員於108年5月23日至執行稽查檢測,查固定污染源其他石油製品製造程序(M42)製程元件編號(流水號P-1307B)旁之含油廢水排放口(OD排放口)件,未水封維持氣密狀態,致揮發性有機物洩漏逾值,違反「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1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規定裁處,次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加重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鳳森里沿海四路五○號、鳳森里中林路五號、鳳森里中林路二五號、鳳森里中利街二二號、鳳鳴里中利街一號、山明里北林路八號、山明里朝興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鳳森里沿海四路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