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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水畜牧場

文號
30-113-090008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24/09/26
違規日期
2024/07/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9,9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13年7月17日夜間20時10分接獲民眾陳情暨發現水質感測器數值異常,稽查時貴畜牧場運作中,並排放廢水,現場於放流口採集水樣3大瓶2小瓶,其中1瓶加酸至pH2以下,現場檢測水溫為31℃、pH平均測值為7.525符合標準,其餘水樣經送環境部認可之檢測機構檢測 ,其檢測結果為 :化學需氧量檢測值: 245mg/L(放流水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77mg/L(放流水標準值:80mg/L)、懸浮固體檢測值:72mg/L(放流水標準值:150mg/L),其中生化需氧量超過放流水標準,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9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國強里豐村一三八之一號
違規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國強里11鄰豐村138之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