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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聯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廠

文號
20-113-05004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5/28
違規日期
2023/09/1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貴廠於本市大寮區華西路47號從事其他耐火材料製造程序(M02),屬公告應設置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原任專責人員趙○○於112年6月1日調任為負責人(112年9月13日工廠變更登記完成),惟貴廠僅於112年10月26日方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專責人員線上申請」提出專責人員暨代理人員註銷申請(申請書案號:LC20231025013),因負責人僅得兼任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且因未提出專責人員設置申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所訂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及第9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本案限期文到翌日起9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華西路四七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華西路四七號
統一編號
8464925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