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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門醫療社團法人南門醫院

文號
30-100-060002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1/06/02
違規日期
2011/04/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罰鍰金額
NT$1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30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50條、第52條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第66條之1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南門路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南門路一○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