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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文號
30-111-08000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8/15
違規日期
2022/04/2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1年4月29日至貴公司二廠放流口處採樣廢(污)水,經檢驗結果:硝酸鹽氮濃度53.2 mg/L(標準限值為5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路竹區鴨寮里復興路六六八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路竹區復興路668號
統一編號
2327132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