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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山蛋雞畜牧場第一分場

文號
40-107-070015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07/25
違規日期
2018/07/0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場為雞隻畜牧場,自營運開始皆將產生之禽畜糞清運至大武山蛋雞畜牧場堆肥舍堆肥,而非於廠內再利用,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採廠內堆肥再利用清理方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新埤鄉萬隆段二二五之一地號,萬隆段二二六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新埤鄉萬隆段二二五之一地號,萬隆段二二六地號,萬隆段二二六之一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