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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3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3/04
- 違規日期
- 2023/12/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R97A0921)官田廠領有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及堆置場作業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531-00號、第D1143-00號),經112年12月11日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前往督察,查核貴廠防制設備運作情形,其慣性集塵器(A001)壓差為0公厘水柱(許可範圍為3-15),貴公司未依許可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3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二○號之八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二○號之八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