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御隆食品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御隆食品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030013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3/23
違規日期
2017/02/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6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排放之放流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62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請於106年4月7日前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項目須包括懸浮固體、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檢測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辦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光隆里光德路五二三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光隆里光德路五二三號
統一編號
1299700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