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1-106-100025
- 處分日期
- 2017/10/03
- 違規日期
- 2017/09/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99年7月出廠的***-5836號自用小貨車,於106年8月3日行經本市新營區復興路683號附近,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通知106年9月12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6年9月12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柳營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3.1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0m-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2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東林里粉寮路一段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建業路65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