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5634685
共 1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4 筆)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罰鍰金額
- NT$37,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4月16日11時整查獲該公司廢水輸送管線破損有廢水滲漏,廢水逕流地面再流至周界溝渠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5/04/30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廠區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20**-**號),現場製程作業中,於排放管道(P101)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2,320(限值:2,0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4/08/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冷凍食品製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2***-01號),經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A101)113年4月操作紀錄表無清洗紀錄,核屬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4/03/04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號),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於排放管道(P101)執行空氣污染物採樣及檢測分析,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5,500(最高限值:2,0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2/10/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之食品廠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2081-00號),現場從事食品原料製造,於排放管道(P101)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5,500(限值:2,0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0/12/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於108年11月至109年10月期間,每月申報食品加工污泥產生量(17.1公噸~40公噸)均大於廢清書最大月產出量(3.46公噸/月),卻未依規辦理廢清書變更事宜,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款情事。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0/12/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109年7月至10月期間有申報質量不平衡情事,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及第2款情事。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食品油炸作業,且廠房面積431平方公尺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597(千瓦),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公告第6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食品製造/處理程序」),惟未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食品油炸作業,且廠房面積431平方公尺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597(千瓦),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公告第6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食品製造/處理程序」),惟未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7/10/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AAB-5313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10/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99年7月出廠的***-5836號自用小貨車,於106年8月3日行經本市新營區復興路683號附近,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通知106年9月12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6年9月12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柳營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3.1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0m-1。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6/10/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6/10/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2/12/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2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