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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50027
- 處分日期
- 2019/05/29
- 違規日期
- 2019/03/2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執行發泡級聚苯乙烯化學製造程序(M01)設備元件檢測結果,編號:A26-F02(流體組成:石油醚,背景值:1.85ppm,檢測值:22,908ppm)、Q02-F02(流體組成:石油醚,背景值:4.17ppm,檢測值:2,982ppm)、Q04-V01(流體組成:聚苯乙烯半成品,背景值:1.46ppm,檢測值:36,300ppm)、Q09-F01(流體組成:聚苯乙烯半成品,背景值:3.41ppm,檢測值:4,754ppm)及Q20-E04(流體組成:石油醚,背景值:2.34ppm,檢測值:9,656ppm),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所定「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