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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80011
- 處分日期
- 2023/08/09
- 違規日期
- 2022/05/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3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保局於111年5月27日至該事業稽查,該事業係屬水污染列管之其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水字第H1253-04號),現場至製程區查看,發現T01-14暫存槽旁多一陰井,且於T01-23污泥帶濾式脫水機疏漏點投入藍色色粉進行流向追蹤,該股藍色廢水匯流至T01-14暫存槽,匯集後以中繼泵(沉水馬達)將該陰井之藍色廢水透過固定管線抽送至T01-02調勻池;另查稽查當下該事業廢水處理設施馬達故障,導致T02-02調勻槽廢水溢流至雨水溝,亦匯流至T01-14暫存槽旁之陰井,惟該陰井未於許可證登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3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建安里平東路六五九巷三五、三五之一、三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建安里平東路六五九巷三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